男子乘网约车身亡 网友:践行比承诺更重要

男子乘网约车身亡,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事情是这样的:
男子乘网约车身亡。3月21日晚上,殷红科和滴滴公司从北京派来的高管近2个多小时的谈判,没有得到一个让其满意的结果,3月23日,他再次和亲属们一起前往滴滴公司位于郑州的一个车主俱乐部讨说法,而这一切均源于3月18日发生在陇海快速路上的那起车祸。

事发丨遭遇车祸前,她手机上刚刚收到丈夫发的红包
如果不是3月18日早晨5时发生的那场车祸,智钰珊还会和往常一样送孩子上学后,等着自己的丈夫回家。“那天田俊出去后我就隐约觉得不对劲,打电话没人接,后来打到单位得知没有去上班。我在现场看到田俊的头部和胸部都已经塌陷,本来长形的脸被挤成了方形,人当时就没了。”尽管已过去5天,可智钰珊回想起那天的情形依然放声痛哭,而就在车祸发生5分钟前,田俊刚刚通过手机给智钰珊发了一个红包,然后就再也联系不上。
3月18日早晨5时,在郑州美发行业已经闯出名堂的田俊接到一名熟客的电话后,通过手机上的滴滴出行叫了一辆车牌号为豫ATP**9的丰田花冠出租车,在陇海快速路行驶至中州大道时,与一辆拉沙货车发生碰撞。据目睹事发现场者及亲属方面消息称,事故发生原因或为出租车追尾到货车后尾车箱,大河网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具体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未给出。
值得注意的是,郑州交警部门对货车上高速路一直采取严厉禁止的态度,相关负责人称,货运车辆车体较大,通行缓慢,上桥行驶既影响车速,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按照《郑州市城市快速路管理办法》规定,货运车辆不允许上高架桥通行,但是经常有一些货运车辆违法上郑州市高架桥行驶。

滴滴出行微信公众号宣传安全内容
疑问丨“金钟罩+铁布衫”咋就成了“纸钟罩布衫”
让智钰珊和其妹夫殷红科颇为不满的是来自滴滴公司在其网络平台上做出的宣传。在滴滴出行微信公众号上,大河网记者找到了让智钰珊和亲属们耿耿于怀的那段关于行程中保险保障的内容。
滴滴出行微信公众号于3月16日发布的关于保障出行权益的文章称,对于服务中事故、针对乘客与司机产生的符合保险保障范围的医疗、伤残、意外死亡等费用,在车辆自身保险限额外,由滴滴建立的保险体系提供全额保障。
在先行垫付的说明中,滴滴公司称,对于符合平台保障范围内的事故,凡是由该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含第三者),无论事故责任如何划分,只要符合垫付范围,滴滴出行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费用。该文章还以“行程中:金钟罩+铁布衫”为标题进行宣传。
“事情出来以后,我们与滴滴公司郑州方面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联系,但遭到推诿。”在殷红科3月21日前往滴滴公司郑州车主俱乐部商谈此事时,却始终未能与相关负责人会面。让他尤为愤怒的是,该公司一员工表示,“人死了,谁没有遇到一些事,这点小事还来找我们。”殷红科说,“我们就想知道滴滴公司是怎样一个态度,结果让人失望。”
谈判丨滴滴公司回应认为家属方诉求不具有合理性
3月21日晚10时30分左右,来自北京的滴滴公司出租车事业部负责安全处理的罗姓经理与智钰珊等会面。经过近2个多小时的谈判,滴滴公司代表表示亡者家属可写下其诉求,并于第二天11时和18时就不同诉求给予回复。
从智钰珊亲属写的诉求列表中可以看到,其提出的要求包含保险费用和赔偿费用共170万元。“田俊在事业上做的很好,在郑州和驻马店等地市都有入股的美发店,全年收入在50万左右,所以我们提的这个诉求并不过分。”但殷红科和亲属们列出的诉求并未被滴滴公司代表接受。
3月22日,滴滴公司方回复给智钰珊的信息显示,“滴滴出行平台愿意在责任范围内给予最大限度的经济补偿,但家属目前的诉求缺乏合法性、也不具有合理性,建议在警方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后,我们再根据责任划分、分担比例来沟通补偿问题。”
“这和他们的宣传截然不同,宣传上称‘滴滴出行平台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前,为伤亡者先行垫付因此事故造成的必要的、合理的医药费、诊疗费急救费和符合国家标准的其他费用,他们并没有做到这点。”殷红科认为,既然是通过滴滴平台约的车出的事故,那么平台就应该对此承担责任。
3月23日,大河网记者与滴滴公司罗姓经理取得联系,被介绍至该公司公关部门,并从该部门工作人员王祚义处获得一份公关部门对该事件的回复。
回复称,在出租车叫车这个功能上,滴滴没有向司机和乘客收取过任何费用,接入平台的所有出租车辆和驾驶员均由出租车公司直接进行管理,出租车公司有法律义务为乘客提供安全保障。当事人对平台司乘意外综合险的理解有误,在平台对外的公开宣传中,均明确此保险不覆盖出租车业务。文件丨郑州: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网约车的出现也确实给现行的法律提出了新的难题。网约车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又该如何划分呢?其实,目前国家及各地政府已经着手研究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网约车进行有序的管理。
2017年1月22日,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暂行)》,对网约车平台、网约车车辆、网约车驾驶员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除应当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保证网络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