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非法校车严重超载 司机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2017-06-22 06:13  来源:贵州都市报

  近日,铜仁市碧江区首例校车超载案在碧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杨某驾驶校车严重超载,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当庭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杨某系碧江区和平乡某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从2015年3月开始,杨某便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证的情况下,把小型面包车(非营运性质)作为校车接送该幼儿园的学生。4月17日,杨某驾驶该车搭乘21名幼儿及1名幼儿园工作人员被公安民警查获,该车核载9人,已严重超载。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在无校车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非幼儿专用校车车辆从事校车业务,其行为已经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且车上人数严重超过额定乘员,导致车上20余名幼儿处于高度危险状态,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庭审中,杨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记者:张廷勇 寇启伟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张廷勇 寇启伟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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