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雨伞应多一些包容

2017-06-27 19:17  来源:深圳特区报

  22日,约有5万把共享雨伞现身杭州街头。可是,23日,记者来到武林广场、西湖文化广场地铁站,竟然已经找不到一把共享雨伞。是被市民借光了吗?记者调查后才得知,原来地铁站的共享雨伞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收走了。

  就常识性的逻辑分析,面对浙江雨水说下就下的“任性”特点,让市民们拥有一把随时能够拿起、随处可以奉还的共享雨伞,的确可以免除人们捎带雨伞、防患未然的出行之累。尤其对于那些习惯粗心大意、常常忘看天气的男同胞,共享雨伞更不失为关怀备至的应急“小贴士”。不过,在举国上下尊崇法治、信守规矩的当今社会,无论是兴公益还是做生意,“遇事先问法”、似应成人们为人处世的首选。而这恰是共享雨伞遭遇“短命”的致命短板。——张玉胜

  对共享经济,政府部门给予一定的支持、提供一定的便利是理所应当的,但前提是必须合理、合法,不能搞特殊化。影响了公共秩序和公共环境,该整改的要整改,该取缔的要取缔。当然,还应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情况,让其知道哪些方面出了问题,该如何进行纠正。同时,对共享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共性现象,需要进行充分的关注和研究,以便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促进共享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及时对一些管理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包括共享雨伞在内的共享经济需要“保护伞”,这把“保护伞”就是建立在法律框架内、来自政府部门以及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乔志峰

  最近全国多地持续降雨,对于不少人来说,共享雨伞的出现无疑是“雪中送炭”;对于创业者而言,共享雨伞绝对是个有市场前景的好项目。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干,共享雨伞刚“出生”就掉了半条命,因为“水土不服”,对城市管理与文明形象形成较大挑战,城管部门不得不“忍痛割爱”。

  没有任何事物从一开始便是十全十美的,共享雨伞也不例外,我们确实该对它有多一些包容和耐心。不过,作为分享经济的一种形态,共享雨伞有不少“前车之鉴”,本不该“重蹈覆辙”。倘若在投放之前多做一些市场调研、更全面地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困局以及应对之策、与城市管理部门多一些协调沟通,更合理地确定投放地点、规模以及回收的方式,在法规、程序上排掉更多“雷”,可能会走得更顺一些、更远一些,给市民带来更多便利,并且尽量不给城市添麻烦。——清如许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