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两级法院将开展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清理
为加强廉政建设,弘扬正气清风,黔南中院党组与州纪委、州监委派驻黔南中院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决定在全州两级法院开展黑恶势力“保护伞”集中清理活动,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法院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坚决打击。
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黔南中院党组对此次集中清理活动高度重视,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亮海亲自安排部署,并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查处黑涉恶案件“关系网”“保护伞”的要求,坚持扫黑除恶打早打小的基本方略不动摇,深挖彻查法院工作人员与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尤其是严打公职人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行为,对黑恶势力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综合治理。
重拳出击,形成工作合力。“深挖彻查”和“敢于亮剑”是此次“保护伞”集中清理活动的两大“关键词”。州纪委、州监委派驻黔南中院第十三纪检监察组组长徐明干认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严重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更应该深挖彻查。一经发现,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所在法院党组,强化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亮剑,坚决亮剑,从重从快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公布电话,拓宽线索来源。为及时掌握情况,迅速发现问题,督促黔南两级法院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州纪委、州监委派驻黔南中院第十三纪检监察组对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徐明干组长同时表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案件当事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黔南两级法院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线索。对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
完善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此次“保护伞”集中清理活动既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又是黔南两级法院系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对为涉黑涉恶性质组织或成员非法牟利提供便利条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恶劣影响的法院工作人员,黔南两级法院将重拳出击,在司法机关中坚决打掉各类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司法生态风清气正。
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州纪委、州监委派驻黔南中院第十三纪检监察组通过多种形式对黔南两级法院工作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目前尚未发现全州两级法院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宋邦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