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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微调户口管理办法 将设“公共集体户口”试点
2014-07-31 21:1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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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广州7月31日电 广州公安户政部门31日对外称,该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制定了《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广州市政府同意于2014年8月1日起生效实施。

  该细则规定,非广州本市户籍人员可通过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国(境)外人员回国定居、引进人才、家庭团聚、政策性安置调配、不可市内迁移的集体户口、积分制入户等8个渠道申请入户广州。

  与广州市原入户条件相比,该细则规定,在夫妻投靠方面,结婚年限统一规定缩短为满2年;投靠父母方面,新增“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申请投靠政策;符合规定的持有广州市蓝印户口人员,应于今年8月1日起2个月内,申办转入广州市居民户口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该细则规定,广州市将在部分街道(镇)开展设立公共集体户口的试点,缓解当前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管理压力,逐步解决受民众诟病的集体户“结婚难”问题。

  该细则还将为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基层医疗、养老和残疾人护理等长期在一线从事艰苦行业的在穗务工人员拓宽了入户渠道。

  广州官方表示,作为中国的特大型城市,广州今后一个时期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目前广州常住人口为1293万,控制目标是到2020年常住人口不超过1800万。

作者: 程景伟 张毅涛  编辑: 曹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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