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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花溪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的意见》、《花溪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以及《贵阳市支持花溪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举全市之力加快推进花溪区建设发展。
《意见》明确,以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为目标,以“大花园、大溪流”为主要特色,按照“园区高端化、市区园林化、农村特色化、景区生态化”的理念,一年内城乡环境取得明显变化,三年内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初见成效,到2020年把花溪区建设成为生态优势凸显、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发达、经济实力较强、城乡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殷实的文化旅游创新区。
《意见》制定了资金、土地、项目审批、编制等共五大类38条支持政策。在资金投入上,市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30%连续三年投向花溪,生态环保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每年不低于1500万元连续三年投向花溪,市级植被恢复费景观绿化(含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50%,都将投向花溪;在土地政策上,“两路六区域”综合整治中符合棚改条件的项目全部纳入改造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政策,经营性用地列入市级土地储备计划;在项目审批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出市场,城市排水许可、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和利用市政设施、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核准等市级审批权下放给花溪区;在编制政策上,花溪区股级事业机构的设置调整由花溪区审批、报市编委办备案。
《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按照整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用三年时间推进实施花溪区域整治、景观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立面整治、文化旅游提升、城市管理提升“七大工程”。重点整治“两路六区域”(甲秀南路、花溪大道两条市政道路沿线;花溪迎宾馆周边、十里河滩两侧、天河潭周边、大学城周边、金竹社区、阿哈水库等六个区域),全面提升花溪区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加快花溪文化旅游创新区建设步伐,全力建设山水园林新城市,美丽浪漫新花溪。三年内共实施129个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568亿元,2014年开工35个、2015年开工57个、2016年开工37个项目。
《实施方案》明确,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的贵阳市支持花溪建设文化旅游创新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13个工作组,重点区域整治组下面还设10个指挥部,对于工作时序进行了三个阶段的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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