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彩贵州网讯 卡在自己身上,钱却被取走了,瓮安县曾先生百思不得其解。12月18日,当曾先生来到县城农业银行核查时,取款记录显示,他卡里的3000元现金已经被人取走,曾先生随后报警。
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到。据曾先生介绍,12月17日上午10时许,他接到朋友电话称,12月16日向他的银行卡里面打了3000块钱。曾先生来到猴场镇农业银行核查,但是查询结果显示卡里面只有三十几块钱,曾先生以为是柜台取款机出现了问题,12月18日到县城再次查询,然而结果还是一样。随后,曾先生打印了自己的取款记录,记录显示,他卡里面的3000元现金已经在12月16日13时27分时被人取走,取款号码显示是10。民警向银行了解,10代表的是某个取款机的编号,但是具体是哪个银行则不得而知。
当民警询问曾先生是否在近期用银行卡消费,曾先生表示自己这张银行卡是2010年在福建打工时办的工资卡,从来没有消费过,平时只用来转账,不往上面存钱。上个月,他的朋友也曾往这个卡里打过1000块钱,但是并没有出现问题。
随后,民警向银行方面取得联系,银行表示,曾先生的银行卡信息极有可能已经被不法分子克隆,建议曾先生重新办理一张。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