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原检察长张东阳受贿 1000 余万一审被判无期
2015-01-20 06:17 来源:新华社
据新华社电 原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东阳涉嫌受贿一案,19日上午在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宣判:张东阳在担任辽中县委书记和沈阳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款物合计人民币986 .96万元、美元6万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4年2月张东阳涉嫌严重违纪,被辽宁省纪委立案调查。2014年7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相关规定,辽宁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并报辽宁省委批准,给予张东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作者: 编辑:秦美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