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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学生营养餐 中央补助标准由3元提高到4元

2015-03-01 01:10
来源: 多彩贵州网黔西南站

  日前,笔者在相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2月份起,黔西南州兴义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每生每天补助标准将从3元提高到4元,每生每年补助800元。

  据了解,根据黔西南州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中央奖补资金预算的通知》(州财教〔2015〕30号)文件精神,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每生每天补助标准从3元提高到4元,切实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和身体素质,补助标准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算,每生每年补助800元。新标准从2015年2月起执行。

  通知明确,补助标准提高后,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学生用餐标准,并足额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特别是“等值优质”四个字,要“吃”到学生嘴里,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和人员经费支出。

作者: 张宏  编辑: 吴静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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