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不会让“全国业主变房客”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不动产权证书中的使用期限是指土地和海域使用权
不会让“全国业主变房客”
据中新网消息 近期,有文章表示《不动产权证书》中出现的“使用期限”一栏内容意味着“全国业主变房客”。6日,国土资源部正式回应,房屋所有权本身不存在期限问题。国土资源部在其官微中表示,《不动产权证书》上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而是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房屋所有权本身也不存在期限的问题。
国土部表示,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中设置的“使用期限”并非可有可无。一方面,能够让权利人以及相关利害关系人清楚了解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等权利的起止日期,需要续期的,方便权利人及时续期,依法保护合法权利;另一方面,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便于在转让或抵押等交易活动中依法保障权益。国土资源部称,产权登记一直有“使用期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前的分散登记时期,土地登记也有限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就有反映;部分房地合一城市的房地产权证书上也记载了土地使用权期限。
此外,国土部还在微博晒出《不动产权证书》内页填写范例。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7日向记者明确表示:“没有不动产‘总登记’”。姜大明说:“现在虽然使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但以前与不动产有关的证都算数。‘总登记’在原来条例里有,后来拿掉了。‘总登记’就是总换证,群众就受不了,所以不搞什么‘总登记’。不动产发生变化了,才要换新证。”
“中国的事不能一刀切,一刀切非出事不可。原来登记的那些信息都会进到不动产登记中,情况都是一样的。发生变化的不动产,证要变,比如新买的房子等等。新旧证并行,到一定时候就理顺了,这需要一个过程。”姜大明说。
有人说,不动产权证书上有一项是“使用期限”,会让业主失去房屋所有权,难道要让“全国业主变房客”?姜大明8日表示,公众对不动产登记问题存在一些误解,不动产登记完全是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的。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不动产登记是一个新事物,在实施过程中欢迎大家提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