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服务指南
一、申请转入贵州省普通高中公办学校就读
(一)服务内容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贵州省普通高中公办学校就读的,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类别相同的原则,结合本人意愿与实际情况,由其父母服务(居住)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安排在其服务(居住)所在县(市、区)内普通高中入学。
转入学生已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凭转出学校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包括原始分数和等第),到贵州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进行成绩认定。转入学生也可报名参加贵州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每个科目按最高的一次考试成绩认定为毕业成绩。
(二)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材料到服务(居住)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签署转入意见,到转入学校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转入学校在《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申请注册学籍,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办理电子学籍注册。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原学校学籍档案,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
4、转入学校隶属的教育主管部门审签的转学意见。
(四)办结时限
新学期申请转入的,按照学校招生时间办结入学手续;学期期间申请转入的,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入读手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在资格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851-5283265;
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办公室,0851-5281783。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二、申请就读普通初中、小学的公办学校和公办幼儿园
(一)服务内容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入)学就读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的,由其父母服务(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任何学校、部门不得收取当地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二)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材料到服务(居住)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署转(入)学意见,到转(入)学校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并由转入学校办理电子学籍登记手续。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单位证明;
2、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原学校学籍档案,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申请就读幼儿园的不用提供)。
(四)办结时限
新学期申请转(入)学的,按照学校招生时间办结入学手续;学期期间申请转入的,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入读手续。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851-5283265;
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0851-5283067。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三、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一)服务内容
申请就读民办高中阶段学校的,需参加统一中考或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由其父母服务(居住)地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联系协调。申请转(入)学就读民办普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的,由其父母服务(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联系协调。
(二)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材料到学校申请就读,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考试的,按照学校要求参加考试;学校同意录取后,到相应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原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转学介绍信,原学校学籍档案,学生的综合评定意见(申请就读幼儿园的不用提供);
4、民办学校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四)办结时限
按照民办学校招生时间及相关要求办结入学手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0851-5282517。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四、申请参加普通高中入学考试
(一)服务内容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享有与贵州省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的报考资格。
(二)办理程序
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其子女申请参加普通高中入学考试的,经其服务(居住)所在市(州)的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名资格后,按照考试流程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参加入学考试。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户口簿或居住证,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按照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其它报名材料。
(四)办结时限
资格齐全的情况下,教育行政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名资格审定手续;报考及录取工作按照招考统一流程办理。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咨询电话: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0851-5283262。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五、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考试
(一)服务内容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考试的,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引进人才外国籍子女报考省内高等院校的,按照招收外国留学生的有关规定录取。
(二)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资料并填写由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印制的《贵州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普通高考入学照顾表》后,到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居住)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交验材料。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子女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入我省高中就读学籍证明及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四)办结时限
资格齐全的情况下,报考及录取工作安排招考统一流程办理。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
2、咨询电话:省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0851-5952221。
3、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转学到省内高校就读
(一)服务内容
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普通高校申请跨省转学或省内转学的,按照同等录取批次办理转学手续。
(二)办理程序
备齐相关资料,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表》,跨省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本省转学的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教育厅办理转学手续。
(三)所需材料
1、《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2、用人单位的在职证明或者正在办理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
3、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高校成绩表原件。
(四)办结时限
资格齐全的情况下,省教育厅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学审批手续。
(五)受理单位及咨询监督电话
1、受理单位及咨询电话:贵州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0851-5285172。
2、监督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0851-5890786,5891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