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从每年每亩5元提高至8元

2015-03-27 10:37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多彩贵州网 讯 昨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退耕还林及林业有关工作评议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我省完成国家安排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计划任务70万亩。在退耕还林还草推进中,我省将坚持适地适树和生态优先原则,以25度以上旱坡耕地为重点,在发展生态林的同时,积极发展林业特色优势资源基地建设,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显现、同步提升。 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我省已将公益林认定权限下放至县级人民政府。目前,各县已确定地方公益林面积3750万亩。2014年我省将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由原来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至每年每亩8元,按照省、市、县三级4:3:3比例,2014年省级财政安排地方公益林补偿资金1.2亿元,比2013年增加了0.45亿元。今后将根据我省财政情况,争取将地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拉平。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