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市民忘记取卡 取钱女士还我钱来
2015-04-10 10:19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1月28日,家住清镇市的朱师傅在鸿通城附近的一家银行取钱时,因忘记将卡取走,卡内的8500元钱被身后一位中年妇女取走。事发2个多月了,朱师傅一直为这件事闹着心,他希望那位妇女在看到报道后,能主动把钱归还他。昨天下午2点,记者在二桥黔春路见到了朱师傅的妹妹朱女士。
朱女士说,1月28日下午6点,朱师傅在鸿通城门口一家银行取钱,在第三台ATM取款机上取走现金1500元后,因为一时疏忽,忘记把卡取走就离开了。当他突然想起银行卡还没取时,等返回银行ATM取款机前查看,银行卡早已不见踪影。情急之下,朱师傅赶紧向银行保安进行咨询,就在这时,朱师傅的手机里再次传来短信提示,短信显示,朱师傅银行卡内的8500元钱在3分钟内,被他人分5次全部取走。随后,朱师傅报了警。
昨天,在朱师傅拷贝的监控视频里记者看到,当时朱师傅取完钱后,排在后面的一位身穿黑色上衣、斜挎粉红色挎包的中年妇女来到ATM取款机前,准备将自己的银行卡插入ATM机入口处,在试插了两遍后发现银行卡无法插入,于是这名妇女开始用手在ATM取款机前比划了几下。期间,只见这名妇女将自己的卡放在自己的挎包后,很快将几叠厚厚的现金取走。
朱女士说,希望能有市民提供线索,也希望那位妇女能主动投案自首,他们也会进行谅解。记者从朝阳派出所了解到,警方正在进行调查。
贵州通衢律师事务所田洪律师表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该妇女的行为正是盗窃他人卡内的钱财,其行为已经涉嫌盗窃。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