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喝酒时发病猝死 4人抛尸树林被控侮辱尸体罪

2015-04-28 10:17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喝酒过程中一人发病猝死,几个朋友怕承担责任抛尸树林

4人上庭被控侮辱尸体罪

4名被告在法庭上。

  多彩贵州网 讯  5 个朋友一起喝酒吃饭,其中1人因病猝死,其余4个朋友没有选择报警求助或通知朋友家人,而是选择了对死者尸体进行抛弃,从而躲避责任。昨日,南明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以侮辱尸体罪将4人送上了法庭。

  2014年12月16日,张某(死者)、杨某零、沈某、杨某相、郑某等5人相约在南明区遵义路某旅社内一起吃饭喝酒,张某当晚早早就喝醉在旁边歪着休息。凌晨0点左右,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杨某相准备喊张某起来回家,但他突然发现歪在一边的张某停止了呼吸,而且手脚冰冷。4人确定张某已经死亡后,因害怕承担责任,凌晨1点左右,4人一起将张某的尸体采用轮流背的方式抛弃在南明区解放西路公厕旁的树林里。后经路人报警,警方很快赶到现场调查,经鉴定,张某系病死,随后警方迅速将抛尸的4人抓获。

  在昨日的法庭上,4名被告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不持异议,当谈到为什么发案时不报警,杨某零表示他们当时都喝多了,都害怕,而且以前没有报过警,也不知道怎么样报警。

  当询问为什么不通知死者家属时,他们表示只认识死者不认识死者的家属,不知道怎么通知,经过筹划,将死者背出后,就当死者是醉酒死在路边上的。公诉机关认为,4名被告将他人尸体抛弃在公众场所,违背了公序良俗,侵犯了尸体的尊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侮辱尸体罪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经法庭审讯,此案将择期作出宣判。

  延伸阅读

  对话被告人:“只是喝酒的朋友”

  记者随机对被告人进行了采访,当问到:“你们都是朋友,为什么忍心将死者抛弃在路边?”时,被告杨某零表示,他们认识不久,喜欢在一起喝酒,也就是“喝酒的朋友”,并没有深厚的交情,只是之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不知道怎么处理,所以选择了抛弃尸体,现在感觉很后悔,应该及时报警。

  记者从起诉书中发现,4名被告中有2个文盲、1个小学文化,最高的只有初中文化。

作者: 李昊  编辑: 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