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凌晨被甩高速路 推行摩托车11公里获交警救助

2015-06-11 10:5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高速行业

交警将李某的行李及摩托车抬放到巡逻警车上。图片由警方提供

  多彩贵州网讯 6月9日,乘客李某从广东乘坐大客车返回江口县,被无良司机甩在铜大高速路茶店服务区,无奈之下,李某只得推着摩托车载着行李在高速路上行走。

  当天早上8点,铜仁高速交警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巡逻至铜大高速铜仁南互通时,发现前方应急车道内有人推行着一辆两轮摩托车,车上驮着满满的行李。经询问得知:推车人李某原本乘坐广东至江口的大巴,目的地是铜仁,临近天亮时大巴车到达尚未投入使用的茶店服务区,司机不愿绕进铜仁市区,便骗说已到达铜仁,谎称服务区后面有大门可以离开高速路,并将李某作为行李托运的摩托车等物品强行卸下后驾车离去。由于摩托车是特殊行李,托运前必须将汽油抽放干净,而茶店服务区尚未建成投入使用,无法加油。情急之下,李某只得把大大小小的行李放在摩托车上,沿着高速公路向前推行了11公里,直到被巡逻的高速交警发现。

  看着疲惫不堪的李某,民警告诉他,遇到客车甩客,应当及时打电话报警求助,在高速路上推行摩托车的行为很危险。最后,高速交警将李某的行李及摩托车抬放到巡逻警车上,将其安全带离出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提示,乘坐客车未到达目的地,遇到驾驶员要求在高速匝道口或服务区下车时,应要求驾驶员履行运输合同,送至目的地或最近的收费站出口,否则报警;为方便维权,一定要保留好车票并记住车牌号码。长途大巴车在高速公路上甩客,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高速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相关驾驶员处以罚款100元、记12分的严厉处罚。

作者: 编辑:赵兴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