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污企业老板“转移”已查封设备 被行拘
2015-07-21 10:47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日,贵安新区一塑料加工厂废水直排贵阳市饮用水源地红枫湖,企业负责人王某擅自将被查封的违法排污设备、生产原料拆封转移并逃逸,被公安部门处以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据了解,今年2月9日,贵安新区环保局在对贵阳市饮用水源红枫湖环境安全排查时发现,贵安新区马场镇洋塘村废旧塑料加工厂生产废水直排进入红枫湖保护区。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责成省环境监察局、省公安厅生态环境保卫总队组成专案督查组会同当地环保、公安部门进驻该厂全面排查取证。
经核实,这家塑料加工厂紧邻贵阳市饮用水源——红枫湖保护区,为王某个人于2010年初建,未办理任何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治理设施,非法回收废旧编织袋生产塑料颗粒,生产废水通过明沟、渗坑等方式直接排入红枫湖。对此,环保、公安部门现场对其违法生产设备、原料立即进行了依法查封。此后,王某擅自将被查封的违法排污设备、生产原料拆封转移并逃逸。公安部门对王某开展排查、蹲守、抓捕,于7月17日将其抓获。
据介绍,违法嫌疑人王某不顾法律约束和人民群众的饮用水源安全,非法生产、废水直接排放;擅自拆除封条、转运查封设备、原料,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严厉惩治王某环境违法行为和知其违法后拒不悔改、再次违法的恶劣行为,公安机关加重处罚,依法对其作出二十日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据悉,贵安新区环保局、公安局将对王某违法事实进行后续侦办,若涉嫌环境犯罪,将移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严格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