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综保区条例9月14日施行 将开展九项创新试点业务

2015-08-01 07:37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多彩贵州网讯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闭会,会上批准同意《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确定条例施行时间从今年9月14日开始。

  《贵阳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贵阳综保区可开展九项创新试点业务:引入境外资金投资综保区建设;跨境股权投资;抵销海外承包工程公司间境外债务;开立离岸结算账户;服务外包企业离岸外包;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管理运营;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相关外汇业务办理程序和企业担保项下外汇业务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其他业务。

  并明确提出,在税收政策方面,境外进入综保区的货物,予以保税;综保区的货物进入区外销售视同进口,按照规定办理报关和征税手续;区外货物进入综保区视同出口,符合规定的实行退税;综保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作者: 杨露怡  编辑: 李易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