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坝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工作

2015-11-12 13:03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法律送到急需地 春风化雨润民心
工作人员将法律明白袋送到群众手中

  法制文艺汇演。

  流动图书车送法律进社区。

  自2011年以来,平坝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工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如春风化雨,影响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机关、城市乡村、企业,学法用法,知法守法,蔚然成风,法律点点滴滴滋润百姓的心田。

  五年来,全区共举办法治宣传教育培训450余期,上法治课380余场次,印发普法宣传资料近46万份(册),举办法治宣传栏520余期,制作法治宣传展板390余块,组织法律知识考试160余场次,组织法律知识竞赛60余次,举办法治文艺演出230余场次,送法进乡村560场次、进社区270场次、进学校410场次、进机关390场次、进单位340场次、进企业28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万人次。

  “五个到位”,保障普法有序推进

  平坝区严格落实组织领导、目标规划、培训、监督考核、经费投入“五个到位”,确保“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深入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之初,平坝成立了由区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直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1年11月17日,区委、区政府讨论审核通过《平坝区“六五”普法规划》,2012年1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2年2月21日,组织召开全区“五五”普法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工作启动大会。借助全区“六五”普法工作启动的契机,组织对全区普法信息联络员、普法志愿者、司法所所长进行了“六五”普法工作业务知识培训。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教育轮训形成了制度化,对换届选举新任村干部均组织普法培训。区委、区政府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纳入全区各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各年度工作目标考评细则,各年底,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均组织对全区乡镇、部门年度普法工作目标进行考评。

  五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整合资金,共投入普法经费达1600万元,其中,仅区委、区政府纳入财政预算的近160万元。配置了区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办公场所、摄像机、电脑、档案柜等必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器材和办公设备。

  “法律六进”活动,提升公民法治意识

  平坝深入开展“法进机关”、“法进单位”活动,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单位”创建。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办事流程,全面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站式”办结制,阳光、透明、高效、集中服务群众。建立了机关效能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等工作机制,工作效能、遵纪守法意识明显增强。完善了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培训、执法案件检查、执法监督管理,深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不断增强办案透明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极大提升。

  深入开展“法进乡村”、“法进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农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意识。采取法律书籍送下乡(社区)、法律讲座送下乡(社区)、法律服务送下乡(社区)、文艺宣传送下乡(社区)等方式,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给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同时把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网络延伸到村级,提供便民措施,及时解决了群众的一批实际困难和问题。

  深入开展“法进学校”活动,推进“法治学校”创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健全完善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全区164所中小学均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落实法制教育课时,定期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大校园周边治安治理,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环境。深入开展“法进企业”活动,推进“法治企业”创建,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理念。指导企业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引导企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服务企业,暖冬行动”等活动,对企业员工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平坝充分利用“3·8”维权周、“3·15”维权日、“4·26”科技宣传周、“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2·4”法制宣传日及“五个建设年”、“四帮四促”、“三创三建”等宣传平台,广泛宣传“法治区”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营造全社会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了“法治区”建设的实际成效,着力把“法治区”建设打造成“民心工程”。

  平坝在全面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了“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面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强化村民自治,促进村级依法管理、依法履责服务,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监督意识,提升了基层民主法治管理水平,全县农村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得到新的发展。目前,有5个村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个村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30个村获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6个村(社区)获县级“民主法治模范村(社区)”称号,有90%以上的村和社区达到了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标准。

  新的耕耘新的收获

  2011年5月,平坝荣获中央宣传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县”荣誉称号;2012年10月,城关镇城南村荣获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五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2013年1月,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荣获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2013年3月,平坝荣获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15年3月,夏云镇桥上村荣获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2011年以来,全区生产总值年增速保持在18%以上,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10%左右;2014年,群众安全感从2011年76.65%提升到96.98%,全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2%,在全省经济发展增比进位综合测评中排第18位。

作者: 编辑:纪筱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