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哪里“痛”她就“戳”哪里 领刑2年零10个月
2015-12-08 14:51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别人哪里“痛”她就“戳”哪里
侮辱农妇致其自尽,领刑2年零10个月
多彩贵州网讯 因琐事与人争吵被侮辱,遵义新蒲新区农妇宋某选择服毒自尽。侮辱她的当事人倪某(女),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10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宋某和倪某同住一个村子,且有亲戚关系。但今年6月20日,宋某家喂养的小鸡跑到倪某家的地里啄坏了一些玉米苗后,两人因此而发生争吵。期间,倪某在明知宋某没有生育能力,最忌讳别人提及此事的情况下,仍然以此辱骂对方,并辱及宋某抱养的女儿。当晚,被害人宋某不堪受辱服毒自杀身亡。家人在悲痛之余,认为宋某的自杀与倪某的恶意侮辱有直接关系,遂报警。倪某随即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倪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刘鸿 编辑:纪筱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