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到期可转为定存 贵州省5家银行可办理
2015-12-17 08:20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商报
凭证式国债到期可转为定存
针对2013年11月10日后发行的,贵州省内5家银行可办理
多彩贵州网讯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可约定转定期继续“吃利息”。目前,我省已有5家银行开展“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试点,免除逾期兑付烦恼。
贵阳市民张小姐父母去海南度假,要明年6月才回来,张小姐近期也要出国学习一年。可是,家里40万元的国债明年3月到期,如果无人兑付将面临利息损失,着急的张小姐赶紧到银行咨询。
中国银行网点理财经理向张小姐推荐了凭证式国债到期委托兑付约定转存业务,这样张小姐回国后不仅能拿到国债的利息款,还能拿到相应的三个月的定期存款利息。
据悉,国债的投资期限比较长,通常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投资者长时间忘记兑付,将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近日,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在全省开展凭证式国债到期委 托兑 付约 定转 存业 务试点,让国债到期后可以转成定期存款,解除投资者国债到期的后顾之忧。
目前,省内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毕节市邮储银行均可办理凭证式国债约定转存业务。国债投资者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到以上承销机构网点办理,不收取手续费。
投资者可在购买凭证式国债时或者持有期间办理相关手续,凭证式国债到期日停止办理签约、变更及解约业务。
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特别提示:不是所有的凭证式国债都可以办理约定转存。该业务只针对2013年11月10日(含)以后发行的国债,之前发行的凭证式国债,均不能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者约定转入的账户必须是正常的,不能是冻结或者销户的状态,否则将无法转入账户中。
作者:李谦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