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科学戒毒工作

2015-12-24 12:54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日报

  禁毒戒毒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履职环境,是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开展科学戒毒工作的首要保障,也是各级党委义不容辞的任务,各级党委必须要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总开关”,让主体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

  党委在科学戒毒领导工作中要提高主体责任思想认识,增强管党治党坚定性,确保主体责任内化于心。科学戒毒工作是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级党委领导下的中心任务,同时,党委承担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意味党组织第一负责人——党委书记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既要做部署工作的领导者,又要当好直接主抓的推动者、全面落实的执行者。因此,党委必须把提高认识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一是抓纪律建设。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强化民警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二是抓作风建设。积极抓好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的落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现象;三是抓统筹兼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任务、廉政教育与民警思想教育、廉政文化与警营(场所)文化建设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推进检查。将党委主体责任始终贯穿于科学戒毒领导工作中。

  党委在科学戒毒工作中围绕“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勇于担当并敢于负责,确保主体责任外化于行。党委推动科学戒毒工作开展的关键在干部,干部选对用好管严,才能保证政令畅通、执行有力。因此,党委必须把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一要严入口,杜绝“失察”。把“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从严治吏”的选拔干部要求落到实处,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反馈意见。二要严监管,杜绝“失控”。要加大对干部廉政行为的监管,健全述职述廉、引咎辞职等制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三要严执纪,杜绝“失职”。要大力支持监督执纪和纪律审查,违纪“零容忍”、查案“零差错”、办案“零事故”。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多方保障其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问责中心任务。将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科学戒毒工作的全过程。

  党委在科学戒毒工作中要深化机制体制创新,加强内管机制和政风肃纪建设,确保主体责任固化于制。党委把科学戒毒工作推向深入,重点在制度建立和落实。因此,党委必须把建章立制抓防范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一是建制度,发挥制度约束力。结合科学戒毒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用制度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任务,规范“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抓落实,增强操作执行力。创新以监督、检查促制度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确保“主体责任”的实施。三是重防范,注重机制制衡力。突出源头防范,明确职能部门自身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抓住民警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中的关键环节,维护好形象,树行业新风。用党委制度建设之威保障科学戒毒工作这一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各级党委领导下的中心任务深入开展。

  (作者为贵阳市三江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

作者:王顺元 编辑:纪筱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