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未得赔偿:医疗费用没着落 司法援助救急

2015-12-28 14:40  来源:贵阳网—贵阳晚报

医卫行业

  因被他人打击报复,贵阳市民赵某和一双儿女被多处烧伤。如今,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被害人赵某一家却未得到赔偿,生活困难。为了帮助赵某一家,南明区检察院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12月18日,赵某及其儿女获得5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

  2014年11月14日18时,被告人黄某因为怀疑赵某挑拨自己与妻子的感情,便在赵某家中放火,导致赵某与一双儿女被多处烧伤,家中财物被烧毁。经过鉴定,赵某烧伤面积达5%以上,为轻伤一级;赵某儿女面部出现明显瘢痕,为重伤二级。事发之后,南明区人民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因为治疗,赵某一家花去了10万余元,生活困难,无法承担后期治疗费用。今年9月10日,赵某来到了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告知检察院工作人员事发以来,自己从未获得黄某给予的任何赔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告知赵某可申请司法救助,并引导其书写救助申请书,告知其申请救助所需的材料与证明。

  11月,赵某将救助申请材料递交南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将申请救助金额定为最高限额5万元,并递交给区政法委审核。在获得区政法委的同意后,12月18日,南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将救助金5万元交到赵某手上,赵某再三表示感谢。

作者:李慧超 编辑:杨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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