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直机关工委 创新组织建设妇女工作再添活力
省直机关工委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工作的指示要求和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建带妇建的重要政治任务,拓宽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体现特色,全力做好“组织建立、健全建强、作用发挥”,积极开创省直机关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新局面。
114家单位建起省直机关妇女组织之“全”
省直机关工委以党建带妇建,着力在“建”字上做文章,加快推进省直机关妇女组织建设,确保组织建立实现全覆盖。一是做好示范带动。要求凡建立党组织、工会组织的单位必须建立妇女组织,并多次对省直机关妇建工作提要求、作指导,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重大活动现场指导。2014年底,省直机关工委成立妇工委,明确职责任务、明确专人负责,实现了省直机关妇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将基层妇建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内容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纳入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体系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纳入机关党组(党委)书记述职述评内容、纳入“三联系三促进”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指导。在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找准症结,对症下药,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党组织关系隶属省直机关工委的114家单位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工作思路,采取“建、联、挂”等模式,增强妇女组织设置的灵活性。同时,结合季度目标上报情况,对41家未按计划推进妇女组织建设的单位进行督查提醒。目前,已建妇工委10个、妇委会69个,妇女人数少于10人的7个单位也已明确专人负责,其余正在抓紧筹建,预计2016年1月底前全部建成。
规范管理运行实现妇女组织之“强”
省直机关工委规范工作流程,制定出台《贵州省直属机关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规程(试行)》等,将《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挂网要求深入学习,有效促进了省直机关妇女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把选好配强妇女干部作为抓好妇建工作的关键,及时调整充实妇女组织,把工作经验丰富、热爱妇女工作、善于打开工作局面的人充实到妇女组织队伍中来。2015年10月底,召开贵州省直机关妇工委委员会议,对因工作变动和退休等不在岗的部分妇工委委员进行调整,新进补充委员7名。帮助把好妇女干部选配关,指导32家省直单位依照有关章程和程序完成妇女组织换届选举(成立)工作。积极为妇女干部提升素质能力、成长进步创造机会、搭建平台,激发她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激情。举办“巾帼展风采快乐妇女节”庆祝活动,邀请5名先进典型女性代表作经验发言,与上百名女职工交流敬业奉献、家庭美德等方面经验。
按所需所盼所能做好妇女组织之“为”
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努力在党政有要求、妇女群众有需要、妇联组织能作为的方面找准工作切入点。创建4个女性劳模(专家)创新工作室,充分发挥女劳模在推动“大扶贫、大数据”方面的智力资源优势,引领、激发省直广大女职工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开展“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家庭”、“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在机关”等建功立业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立足本职岗位,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为实现中国梦作贡献。通过活动开展,评选出“全国五一巾帼奖章”1名、省三八红旗手2名、省三八红旗集体1个;推荐“最美家庭”7个、“十佳孝女”15名、“十佳慈母”4名、“十佳贤妻”9名、全省星级“妇女之家”单位2个。
以女职工需求为导向,深化“妇女之家”建设,拓宽服务领域,优化服务质量,建立省直机关普惠、健康咨询、法律援助、单身职工联谊等5个服务中心,为省直机关女职工提供贴心优质服务。深入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为290余名困难职工和大病困难职工建档,发放慰问金29万元。此外,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妇女维权周”等活动,积极引导她们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