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被撞死,司机该不该赔?

2016-02-25 15:3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如今,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家中的宠物狗早已成为部分市民家中不可缺少的成员之一。狗主人平日不免出门遛爱犬,而宠物狗被撞的事故也是屡屡发生。

  近日,贵阳的车主付先生就因一起撞宠物狗的事件,闹得烦恼不已,付先生认为,狗主人要求赔偿不合理,当时他的车在车道上正常行驶,狗没有拴狗链,跑上了车道,狗主自身有看管不当的过失,而且狗没有办理狗证,他认为最多出于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费用。狗主人则坚持车主须承担损失。那么对于类似的纠纷,究竟该如何处理呢?

  事发经过

  宠物狗街头惨死车底

  回忆起这场意外,车主付先生还有些激动。当天他载着母亲与妻儿外出就餐,吃完饭回家的时候,天空下起了小雨,他便将车停在附近暂避,等雨停后再上路,不料这一耽误,半路引发了意外。

  当晚8点左右,付先生驾车回家,正在自家小区找停车位时,突然从小区路边草坪中窜出一条狗,飞奔着窜上了车道。他躲避不及,一个急刹车还是撞了上去。等他下车查看,小狗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而车前保险杠附近也出现了裂痕。

  “是条白色的小狗,当场就不行了。”付先生说,当时他是正常行驶,车速也不快,只有30码左右。“突然一只狗冲了出来,根本来不及反应。”付先生叹气道,“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想。”

  狗主人坚持车主赔偿

  很快,一名年轻人就追了过来,说他是小狗的主人,要求付先生进行赔偿,否则就不让付先生离开。

  小狗主人俞先生称,这条博美是当年以1500元价格买来的,养了两年多,非常宠爱,每天早晚都会带它在小区里遛弯儿,已成为重要的家庭成员。现在狗狗被付先生撞死了,付先生必须进行赔偿。俞先生称,购买费的1500元,加上抚养费用及精神损失,总共要求赔偿1万元。

  交警和保险公司到场之后,表示因为宠物狗没上牌,而且没绑狗绳,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以及进行保险理赔。

  见到这样的情况,狗主人俞先生先后提出几个赔偿的方案。

  车主只愿给予适当抚慰

  付先生承认是自己撞死了小狗,但车子正常行驶,并没有违反交通规则,他不认为自己存在过失。相反,狗主人没有照顾好自己的宠物狗,对宠物狗没有尽到看管义务,而且带狗外出没有拴狗链,任其乱跑,才会出现意外,所以这个事故狗主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但付先生也表示,可以基于同情,给予狗主人一定数额的精神抚慰金。但赔偿要求,他不能认同。

  几经协商,狗主人俞先生承认狗的意外死亡,与他看管上存在过失有关。他愿意让一步,付先生无需承担其间饲养费用及精神损失,但付先生必须对此作出赔偿。

  最终,付先生付给俞先生1000元钱才算了事。

  然而,莫名其妙地当了一回“肇事司机”,让付先生心里很不舒服。回头想想当时小狗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冲到了路上,才让自己成了“肇事者”,难道这责任就真该自己扛?

  市民议论

  赔与不赔各有说辞

  对于司机撞死撞伤狗、猫等动物,到底该不该负责?该不该赔偿?不少贵阳市民对此各有说法。

  贵阳的陈先生认为,出现此类事故,责任在狗和狗主,无论狗主所养是何种珍贵的名犬,花费多少钱饲养,都仍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如果是一名未成年孩子出了事故,法律还要考虑监护人的责任,狗出现交通事故,第一责任就在于狗主。

  市民罗先生也认为,在道路上,狗与人不同,它不应该影响正常行驶的车辆,影响了责任就在狗身上。公路上根本不允许狗单独行动,狗主在外不用绳索牵着狗,让其自由乱跑,责任到底在谁不言自明。

  “只要没有违反交通规则,或危险驾驶,就不应该由驾驶员赔偿。”杨女士说,如果撞死了动物,驾驶员都要承担赔偿责任,那对驾驶员来说就太不公平。“而且很多动物主人,遇到这样的事都是狮子大开口。我出行时就遇到过,一些鸡、狗在公路在乱跑,撞到一只鸡,开口就要赔1000元。”

  家有宠物的杜女士则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因机动车辆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的,都属道路交通事故,宠物狗属于俞先生私人财产,也就表明司机造成个人财产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关先生表示,相对于车主而言,狗是弱势一方,它不懂法律,而且采取紧急避让措施的能力远低于人,所以它无论是在马路中间或是在人行道上,只要受到伤害,车主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双方各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此争执不下的棘手问题,记者咨询了贵州涛闻律师事务所的邹松律师。邹松律师认为,车辆与宠物相撞的事情,狗有没有与主人同行并拴了链子,决定着双方责任划分的问题。

  如果狗主人在遛狗时给狗带着链子牵着走,狗被车辆撞了,一般情况下会判定为车主负全责,因为狗主人尽到了保证狗安全的义务,车主对狗受到的伤害或是死亡进行赔偿是理所应当的。

  如果狗没有被拴着,且撞狗的车

  辆是正常行驶没有违章行为,从责任角度来说,是狗主人没有对狗尽到保护的责任,应是狗主人负全责。当然在道德角度上,车主给予狗主人安慰也是必要的。

  如果车辆本身就是违章行驶,发生任何事故纠纷,车都是有责任的,如果同时被撞的狗也没有拴链子,那么狗主人和车主就应各承担一部分责任,但具体赔付还要在调解下商量。

  此外,如果狗主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将狗置于道路上或故意唆使狗撞车而导致,这样,狗被车撞所造成的损害不是受害人(狗的主人)故意造成的,故意人不是受害人,那么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严格过错责任的规定,车辆没有过错,狗被伤害则是第三人的过错,这种情况理应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他还提醒广大市民,在带宠物狗出门时,一定要加强狗的监管,不要让其在马路上乱跑。特别是在道路行驶过程中,一定要与主人同行并拴了链子,防止意外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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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剑飞 编辑:李易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