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贵州省非法集资立案达820起 涉案金额33亿

2016-05-17 06:42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非法集资典型案例:“e租宝”涉案金额580亿

  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犯罪嫌疑人丁宁等人依托“e租宝”等平台为核心组成的“钰诚系”公司,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承诺高额利息、保本保息为诱饵,通过在社会上公开宣传、虚构大量投资项目的手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实际吸收资金约58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在吸收资金过程中,丁宁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大量肆意挥霍“e租宝”等平台吸收的资金。丁宁等人的上述行为涉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

  煤矿已停工老板还在借高利贷

  2009年7月,金沙县某煤矿业主林某某以煤矿技改、办理相关手续为由,承诺以高额利息或以其煤矿出产煤炭销售权为回报,向社会非法集资。

  2011年4月左右,金沙县某煤矿因故停止建设。2011年 6月 13日,金沙县某煤矿被列入停建名单。煤矿完全关停后,林某某依然以同样方式向多人非法集资。

  2009年至2011年,林某某通过此种方式共计向社会非法集资约1.6亿元。林某某非法集资所得资金,除其中1000余万元用于煤矿技改、支付借款利息外,余款被林某某用于吸毒、嫖娼及在高档酒店宾馆长期消费,购置豪车等进行挥霍,其行为致使向杨某某等52人非法集资的集资款,约有1.57亿元不能返还。2012年下半年林某某离开贵州。

  法院对林某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林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1273亿元继续追缴,退还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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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奇 实习生邱雪 图 邱凌峰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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