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东西入境变难了?贵阳海关:验放标准内东西放心买

2016-06-03 06:48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贵阳海关:验放标准内东西放心买

  每次海关总署新政一出,旅客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海外购物,到底应该怎么买。

  周峰告诉记者:“在验放标准内,旅客可以放心买。”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但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

  不过,有20种商品,按照国家规定,一旦入境就一定会被征税。它们分别是: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电话机、无限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算器、打印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2000元的,以上两类,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

  不过,怎么才是“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呢?周峰进行了解答:“自用”二字显而易见,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不是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

  打个比方:若一位贵阳旅客带着1000张面膜入境,就算每天两张,也得用上1年多,这就值得怀疑了。

  根据规定,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在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但超出免税额度,可征税放行,或办理退运手续;如果超出个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可按货物办理通关手续或按有关规定办理。若旅客暂时不能及时办理退运手续或办理货物通关等相关手续,这样的物品就会被“不予放行”而暂存。自暂存之日起3个月内,旅客应当办结海关手续,逾期不办的,将由海关依法对物品进行处理。

  在贵阳海关驻机场办事处的办公室里,至今还保存着以前被“暂存”的物品:有台北地区带回来的笙珊瑚、管制刀具,泰国带回来的疑似象牙装饰品等。这些物品都是因违反相关规定不予放行被暂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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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姝 邱凌峰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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