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坚持“6个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2016-06-23 16:09  来源:台江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坚持保稳定的原则。在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坚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维持原土地承包关系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规范和完善。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对二轮延包以来,在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坚持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薄、经营权证书相统一的事实“四统一”;坚持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落实到户的确权事实“五到户”。

  三是坚持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种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按照“四至”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面积。对于擅自侵占林地或其他集体土地种植农作物的,不能作为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已颁发林权证的,不再进行登记确权颁证。

  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颁证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是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该县在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坚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清的明晰权利后再确权,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做到工作稳妥推进,质量为主,避免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六是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依照有关法律或法规性文件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阶段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作者: 编辑:陈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