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大剧院广场舞引发地盘之争 住户痛诉噪音之苦
2016-07-14 07:19 来源: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背着孙孙一起跳。
监管:缺乏设备,处于空白
广场舞噪音究竟影响了多少市民正常生活?南明区新华路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称,仅他们辖区,每月就会接到四五十起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方面的投诉。但记者调查发现,在广场舞的监管上,目前还处于空白地带。
南明区城管大队指挥中心主任罗印说,几年前,广场舞归城管管时,他们也没办法解决这一问题。“城管队员去了,也只能劝说把音量调小点。”罗印说,因为没有明文规定不能跳广场舞,所以他们也不能强制取缔或赶走。“现在,广场舞产生的噪音已明确为生活噪音,应该属生态局或公安部门管。”罗印说。
记者随后来到南明区生态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生活噪音不在监管范围,他们只负责监管工业噪音。
南明区新华路派出所吴警官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吴警官坦言,尽管有这个处罚规定,但在他们接到关于广场舞噪音扰民的投诉中,也只是以劝说为主,从没处罚过谁。更为主要的是,在噪音认定上,目前还处于空白。据南明区公安分局相关人员介绍,在生活噪音监管上还没有完善机制,缺乏检测仪器,因此没办法确定广场舞产生的噪声算不算生活噪音,是否构成噪音扰民。
南明区生态局办公室工作人员透露,生态局只负责提供工业方面的噪音监测,城管也只对建筑工地的噪音进行监测,但生活噪音检测方面比较复杂。
作者:付松 杨兴波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