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如何申报……这些惠民政策你了解多少?

2016-08-11 10:58  来源:贵阳晚报

  自然灾害救助,你该如何申请?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又该如何申报?如何进行烈士申报、伤残评定?……这些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策问题均已在我省实施,但很多人却并不知晓。为此,8月8日,省民政厅通过其官方微信“贵州民政”发布最新《惠民政策明白卡》。

  “该明白卡实际上是一篇简明精练的惠民政策浓缩本。”省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它涵盖了自然灾害救助、社会救助(含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等)、优抚(烈士申报、伤残评定、各类抚恤标准等)、安置(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社会事务(含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收养登记等)、社会福利(资助民办养老机构措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民间组织管理(含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七大块内容。

  如社会救助篇中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写明:城乡低保的纳入对象为“本省在行政区内公共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另如社会事务篇中的结婚登记载明:当事人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当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自愿结婚。

  上述7个方面对应的办事部门和咨询电话分别为:自然灾害救助,由救灾救济处负责,电话:0851— 86857684;社会救助,由社会救助局负责,电话:0851—86810417;优抚和安置事务,由优抚安置局负责,电话:优抚0851— 86857767,86987236 ,安置0851—86820371;社会事务,有社会事务处负责,电话:0851——86851259;社会福利,由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负责,电话:0851—86859184;民间组织管理,由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电话:省民政厅驻省政府政务大厅行政审批窗口0851—86987237。

  (记者曾秦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曾秦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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