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以法兴善助力脱贫 贵州省积极贯彻落实《慈善法》

来源:贵州微生活

  8月26日上午,贵州省民政厅在多彩贵州文化创意园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我国首部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慈善法基本情况向外界作简要介绍。贵州省民政厅厅长罗宁出席发布会并作通报。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它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喻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作为我国第一部慈善法,它的突出意义在于系统地规范了全社会的慈善行为。慈善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慈善法的调整范围、慈善组织的规范引导、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慈善信托、慈善财产、规范慈善服务、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监督管理等。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将深入实施大扶贫作为两项战略行动之首,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将为扶贫开发工作“补短板”、“兜底线”、“救急难”,为贵州打赢脱贫攻坚战,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小康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现状

  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通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下发《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等文件,为慈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支持。

  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得到健康发展。目前,全省具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团体发展到46家,注册登记慈善基金会32家,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近200个;全省9个市州均建立慈善总会,53个县(市、区)成立慈善会,有536个乡镇建立慈善工作站;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爱心超市”和社会捐助站(点),基本形成覆盖广泛的慈善组织网络,并逐渐向支持教育文化、科技环保、体育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延伸。

  不断创新慈善募捐模式和载体,慈善捐助活动形式多样。围绕安老、扶孤、助学、助医、赈灾、济困等慈善内容,贵州打造了“春晖行动”、“光彩事业”、“习酒·我的大学”、“春暖家园”、“绿色家园”、“留守儿童之家”、“温暖贵州”、“和谐贵州三关爱行动”等公益慈善品牌项目。召开八城市对口帮扶贵州慈善工作座谈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吸引对口帮扶城市的慈善组织来黔实施慈善项目。省民政厅、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从2014年开始联合举办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三年累计接收捐赠和达成捐赠协议共12.68亿元。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以来,全省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100多亿元,受益群众1000多万人次。

  加强慈善文化建设,慈善事业发展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各地将慈善文化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扶贫济困、诚信友爱、互相帮助、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大力宣传慈善和慈善人物的先进事迹,积极推动现代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通过组织城市参加全国创建慈善城市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评比的指标体系,营造了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涌现出“最美妈妈”肖兴英、“背篼慈善家”杨文学等一批爱心慈善人士。

  贯彻落实慈善法的措施

  慈善法将于9月1日正式施行。9月5日,将迎来首个“中华慈善日”。当前,全省上下正紧紧围绕“以法兴善、助力脱贫”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慈善法。

  一是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法宣传活动。集中举办大型广场活动、电视晚会、讲堂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透彻讲述和广泛传播慈善法引领慈善事业发展、慈善事业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让慈善法深入人心,动员和引导更多人自觉依法投身慈善事业。

  二是积极拓展慈善资源,动员社会公众为慈善事业捐赠资金、物资和提供志愿服务,引导组织各类慈善组织进一步面向困难群体开展符合其宗旨的慈善活动。支持引导慈善资源重点投向农村,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为贵州的扶贫攻坚事业捐款捐物,奉献爱心。

  三是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鼓励发展具有扶贫济困功能的慈善组织,扶持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慈善组织,引导慈善组织健全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鼓励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活动。

作者: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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