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违法大户”上高速 民警一次性记27分

2016-09-17 09:46  来源:贵州都市报

民警询问摩托车司机罗某。

  9月13日,一名“违法大户”司机骑摩托车在高速路上抛锚,被江口高速交警逮着,其被警方处以15日行政拘留、驾驶证记27分和罚款800元的处罚。

  当天晚上8点20分,铜仁高速交警江口大队民警巡逻到安江高速15km处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肩上,一小伙子站在车边焦急地打着电话。民警上前查询得知,小伙子姓罗,石阡人,骑着新买的摩托车从石阡县城出发,准备去碧江区找朋友玩耍,结果开到这里车没有燃油了,正愁怎么加油,结果遇到了交警。民警检查罗某身份和车辆信息时,罗某支支吾吾。原来罗某有小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且未按规定上户,连购车发票也没有随车携带。

  民警当即扣留了摩托车,因准驾不符、上路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等,对罗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记27分和罚款800元的处罚。(朱珊记者寇启伟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朱珊记者寇启伟 编辑:李易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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