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男子扬言点燃汽油 被警方依法控制 无伤亡
2016-10-11 08:20 来源:贵州都市报
公交车上男子扬言点燃汽油
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依法控制,无人员伤亡
10月10日上午10时许,观山湖区林城东路公交车站47路公交车上,一清镇籍男子携其幼子,带汽油欲在公交车上危害公共安全,在其扬言点燃汽油时,被发现后,警方闻讯赶到并将其依法控制,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依法控制,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
乘客及驾驶员发现乘客携带汽油上车并扬言点燃汽油后,驾驶员及时疏散乘客并报警。闻讯后,贵阳市迅速反应,有关市领导及市公安、交警、交委、消防、维稳、公交公司等部门和观山湖区、清镇市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经过反复沟通对话,11时30分许,该男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事件无人员伤亡。其反映的有关问题已交由属地政府依法处理。(记者沈丽琼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沈丽琼 编辑:赵兴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