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0【多彩贵州网】:各位网友上午好!11月9日上午10点整,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在多彩贵州文化创业园召开,会议将由贵州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主持,多彩贵州网将对本次新闻发布会进行现场直播,敬请网友关注!
贵州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现场
10:00【刘琦】:大家上午好!今天,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这里召开“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先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方海先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闵曦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贵州省委外宣办(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处副处长刘琦主持新闻发布会
10:02【刘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居)民自治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是城市、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意义重大。
10:03【刘琦】:从1989年起,我省按照三年一届的规定先后举行了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的推行及其不断完善,使得广大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去留,真正按照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决定。
多彩贵州网就本次新闻发布会为广大网友进行图文直播
10:04【刘琦】: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我省1.8万多个村(居)民委员会将举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下面,我们有请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先生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
10:05【张惠明】: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大家对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今年10月到明年3月,我省1.8万多个村(居)民委员会将举行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现在我将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个简要介绍。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介绍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情况
10:06【张惠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村(居)民自治作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通过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是我们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民主实践。
10:07【张惠明】: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村(居)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1987、1989年全国人大先后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性质、职能、产生程序和任期等相关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0:08【张惠明】:1989年和1990年贵州省人大也先后颁布了我省针对村组法、居组法的实施办法,并于1995年出台了《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从1989年起我省按照三年一届的规定先后举行了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制度的推行及其不断完善,使得广大村(居)民委员会干部的去留,真正按照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决定。一大批思想好、作风正、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人被选进村(居)委会班子,促进了我省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广大群众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中,不断接受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民主法制观念日益深入人心,从而有力地推动我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入开展。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有一条标语“选好对象是一家人的幸福,选好村干是一村人的幸福”就很贴切的反映了这一点。
参会媒体记者认真记录会议内容
10:10【张惠明】:根据省人民政府出台的工作方案,我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2016年8月-9月为选举的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开展建立机构、制定方案、落实资金、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培训人员等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次村(居)委会换届选举,8月10日,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孙永春同志、副省长陈鸣明同志联合召开了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省人民政府成立了由陈鸣明副省长任组长,13个省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省民政厅。
10:12【张惠明】:省人民政府还印发了本次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案。8月23日、24日,省民政厅举办了全省第十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骨干培训班,请来民政部的专家为我省授课,全省各市(州)、县(市、区、特区)的150余名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参加了这次培训。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还联合编写了《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并印制了2.4万册,免费发放到省、市、县、乡、村各级,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从各地情况看,市(州)均已建立了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出台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会议。县级由于部分地方仍在进行政府换届工作,目前有84个县建立了指导机构,82个制定了实施方案,79个县召开了工作会议。8909个村(占总数的63.1%)已完成了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等方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全省市、县两级共安排换届选举工作经费4521.7万元,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46338人。
10:14【张惠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为选举实施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各地根据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包括:成立选举委员会、开展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组织投票以及后续的新老班子交接、健全内设机构、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以及完善规章制度等工作。选举工作成功与否,这个阶段是重点。所以我们要求各地一是要抓住关键环节。比如选民登记要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凡已在一地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在其他地方重复登记。再比如组织投票环节,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非老、病、残人员一律不得使用流动票箱。要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委托对象仅限于当事人的近亲属。要设立秘密写票处,实行秘密写票制度等。
10:15【张惠明】:二是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选举。我们要求各地应有的环节一个也不能少,该走的程序一点也不能变,每个步骤都要发布公告,确保整个选举公开、公平、公正。从各地的安排情况看,全省共有5个县将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选举,19个县在12月底前完成选举,31个县在明年1月完成选举,6个县在明年2月完成选举,21个县在明年3月底前完成选举,6个县尚未最终确定时间。本月,省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各成员单位分成4个组,对全省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各市州目前也已对各县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开展了督查。
10:16【张惠明】:2017年4月至5月为选举验收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各市(州)、县(市、区、特区)汇总、统计换届选举的各项数据,并逐级上报。同时市(州)对各县(市、区、特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换届选举指导小组根据各地情况完成全省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省委、省政府,并召开全省第十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总结会议。
10:17【张惠明】: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一项关系到群众基本政治权利和基层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我们希望全省都要将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作为近阶段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要结合前期准备以及县乡换届等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换届选举圆满成功。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负责人
10:18【刘琦】:谢谢张副厅长!刚才张副厅长就我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做了介绍。我省此前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取得哪些的成效、存在哪些问题,本次换届选举在具体操作中有哪些原则、准备在哪些方面实现突破和提升。相信大家会有许多感兴趣的问题。下面,请记者朋友们就关心的问题提问。
10:18【人民网记者】:根据您的介绍,我省此前已开展了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请问通过这九届的换届选举,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哪些问题?
10:18【张惠明】:总的来看,随着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不断深入,我省的选举工作逐步实现了从点到面、从指定到民选、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的转变,平均参选率保持在85%以上,村民委员会“海选”(无候选人,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和居民委员会“直选”(由选民直接差额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在全省普遍推广,选举的民主性、公开性、竞争性进一步增强。通过历届选举: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
10:19【张惠明】:一是村(居)委会的班子结构得到优化。以第九届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为例,选后平均每个村委会成员数为5.38人,平均年龄41.3岁,数量合理,年富力强。当选人的文化程度不断提高,村委会委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到6.3%,比第八届提高0.6个百分点,党员、女性成员所占比例也都在不断提高。总体来看,村(居)委会成员素质逐届的优化和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基础不断夯实。
10:20【张惠明】:二是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各地以换届选举为契机,加强了对广大群众民主法制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特别是通过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正式投票等选举关键环节的参与,群众既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行使了民主权利,又经受了基层民主政治生活的实践和锻炼,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
10:20【张惠明】:三是选举的制度和程序得到规范。随着换届选举相关规章制度的陆续出台,村(居)委会的选举工作组织日益严密,操作逐步规范,广大群众的参与权、提名权、选举权得到了较好落实,绝大部分村(居)的选举一次成功,信访量大幅减少,换届选举走上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
10:20【张惠明】:四是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维护了和谐稳定。通过采取选举前的财务审计、选举中的公平竞选等程序,很好群众关心的疑点热点难点问题被摆了出来,通过对问题的澄清和说明,有效地消除了干部与群众之间的隔阂,化解了矛盾。同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了群众相信、满意的新班子,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村(居)委班子的认同感和信心,进一步提高了村(居)委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城乡基层的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10:21【张惠明】:从总体上看,我省的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顺利,但无可讳言,也还存在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比如:个别参选人不能正确对待选举,采取拉票贿选等非法手段,影响选举公平、公正;个别地方选举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随意简化程序,违规操作;有的村民民主法制意识不强,受到宗派、家族势力或小集团利益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关法律法规对执法的主体和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没有明确规定,在操作中难以把握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贵阳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10:22【贵阳日报记者】: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城乡居民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地在具体操作中有哪些原则是必须坚持的?
10:22【方海】:今年底到明年初,适逢我省省、市、县、乡、村五级换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作为涉及面最广、最基层的一个选举,它的成功与否影响重大。去年6月,中央领导同志对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出要求,今年8月30日,民政部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总的来讲,有三条原则必须要坚持:
贵州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方海回答贵阳日报记者提问
10:23【方海】: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对各项工作包括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是党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作用和国家性质决定的,是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个传统和政治优势。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行由群众直接投票选举的办法,但作为城市和农村的一项具体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的进行。具体到本次换届选举,我们一是要坚持先选村(社区)党组织,后选村(居)委会,确保新一届党组织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二是倡导按照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工作。三是倡导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实现交叉任职。
10:24【方海】:二是必须充分尊重群众的民主权利。在农村,由农民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是法律赋予他们的基本权利。在城市,我们同样倡导由居民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因此,在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保障群众民主权利,实现他们在选人上的自主权,真正把那些能代表群众利益的人选出来,作为他们的致富带头人。不能以加强领导为由,包办代替,更不得用行政手段任命村(居)民委员会干部,或者动辄以“停职诫勉”、“离岗教育”等方式变相撤换村(居)民委员会成员。
10:24【方海】:三是必须坚持依法选举。依法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条件下平稳、顺利进行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把民主选举的原则和程序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实现了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和国家意志的统一,给我们指导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提供了完备的法律保障。因此,在这次换届选举中,要紧扣法律确定的原则,努力使换届选举的每个环节、每个程序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做到规定程序不变通,法定环节不减少,执行政策不走样。
中新社记者现场提问
10:25【中新社记者】:刚才提到,个别地方在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中可能出现“拉票贿选”等违法违规问题,请问本次换届选举针对此类问题将如何处理?
10:25【闵曦】:换届是否风清气正,直接关系换届成败,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度。在此次换届选举中,我们将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切实预防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贵州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闵曦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
10:25【闵曦】:一是强化宣传引导。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加强警示教育,明确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让党员干部明白、群众知晓。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合法有序参与竞职。
10:26【闵曦】:二是严肃换届纪律。将通过约谈候选人,签定换届纪律承诺书等办法,教育引导参选人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正确对待换届选举,依法有序参与竞争,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各种干扰破坏换届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各地还将全面建立换届选举全过程记实签字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秩序混乱、问题比较突出的地方,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26【闵曦】:三是坚持从严查处。换届选举期间,各地将开通专门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建立举报平台,切实加大对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坚持“四必查”,即署名举报的必查,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必查、涉嫌拉票贿选的必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必查。我们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过程中的违纪和腐败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代贵州记者现场提问
10:27【当代贵州记者】:在本次换届选举中,我省准备在哪些方面实现突破和提升?
10:27【张惠明】:我省的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通过前九届的不断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都已基本实现流程化、规范化。这一届我们希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一是力争实现“基层民主参选率”指标的稳步提升。“基层民主参选率”即参与投票的选民数与登记选民总数的比例,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评价指标。根据国家标准,我省“基层民主参选率”到2020年要达到92.5%以上。我省第九届换届选举参选率为85.11%,距离小康标准仍有一定差距。我们要求各地在本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参选率要达到90%以上,为2020年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达到92.5%以上奠定基础。
贵州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惠明回答当代贵州记者提问
10:28【张惠明】:二是力争实现村委会“海选率”和居委会“直选率”稳步提升。村委会“海选”和居委会“直选”是保障群众政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也是民主程度的重要体现。从我省情况看,大多数村民委员会仍是从候选人中差额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近一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仍实行由居民代表间接选举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本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我们也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村委会“海选”和居委会“直选”,确保“海选率”和“直选率”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明显提升。
10:29【张惠明】:三是力争实现女性候选人参选参政比例稳步提升。按照我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村委会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我省在全省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最大的突破就是实现了这一目标。但要看到,我省女性当选村委会主任和成员的比例仍然较低,仅占总数的3.87%和24.6%,这与女性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我省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省民政厅和省妇联已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在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中至少有1名以上女性的基础上,实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中女性比例与第九届相比有明显提升。
10:30【刘琦】:各位记者朋友,鉴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刚才记者朋友们踊跃提问,就“全省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情况与各位领导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家还有什么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发布会后与省民政厅进一步沟通联系,深入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