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121名员额制检察官出炉 他们是这样产生的

2016-12-14 06:34  来源:贵州都市报

  12月1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按照中央、省委、高检院的统一要求,探索形成了“择优入额、清单授权、扁平增效、全程留痕、终身负责”的经验做法,形成良好的司法体制改革“贵州经验”。

  在改革试点工作中,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择优入额,据了解,全省检察机关采取“考核+考试+答辩”方式选任员额制检察官。自今年8月遴选启动以来,2912名检察人员报名参加遴选,经考核、考试、答辩等遴选程序,2121名员额制检察官脱颖而出,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建设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权力清单。全面梳理了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1606项权限配置,以正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检察长行使或委托行使的12个业务类别127项权力,其余未明确的1000余项审批权,采取一般性授权的方式,授权给检察官,形成了权责明确、关系清晰、授权合理的权力分配体系。

  再者,省检察院将市州检察院业务内设机构整合为8个,综合行政整合为4个;将县级检察院业务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综合行政部门整合为3个。89个县级检察院内设机整合完成,实现了85%的检察人员投入办案第一线。建立了检察官办案组和独任检察官两类办案组织,全省三级院共组建检察官办案组278个,确认独任检察官1390名,改变了以往“三级层报审批”的行政化办案模式,减少了审批层级,确保检察权的高效运行。

  坚持全程留痕。全省三级院所有司法办案工作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实现办案信息网上录入、办案流程网上管理、办案活动网上监督,做到检察官履职全程留痕。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评查案件53559件,对试点院员额制检察官已办结的3800余件案件进行评查,并在全国率先开发了案件质量评查系统,为检察官执法办案考评监督提供了信息化平台支持。(记者:李昊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李昊  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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