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药房老板卖假药被判刑 供应商已被批捕

2016-12-21 07:45  来源:贵州商报

卖假药 四家药房老板被判刑

假药从遵义某公司流向省内30多个县市,供应商已被批捕

  绥阳县一药房卖假药被查,执法人员顺藤摸瓜,找到销售假药的公司,一举将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目前,该案涉案人员已全部入刑宣判。

  2016年8月,绥阳县市场监管局在药品监督检查中,先后发现绥阳县旺草镇方某开的药房涉嫌销售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绥阳县蒲场镇杨某经营的药房涉嫌销售假药“江中牌健胃消食片”。

  两起涉嫌销售假药案随后被移送县公安局处理,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县公安局对供应商卢某开设的遵义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查获“咳喘护肺宁”等十个品种假药及假药销售记录35本,并通过案件线索,查获绥阳县旺草镇某药房当事人陈某经营“咳喘护肺宁”等三个品种假药案和绥阳县黄杨镇某药房当事人桂某涉嫌经营“特效筋骨康”等两个品种假药案。

  近日,经绥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桂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杨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判处被告人方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同时禁止被告人桂某、杨某、方某、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药品销售及相关活动。

  绥阳县公安局、绥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遵义某公司立案调查中,查获假药销售清单,清单显示假药销售流向省内30多个县市区,卢某于今年6月15日起被拘留于绥阳县看守所,7月被绥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记者刘丹 来源:贵州商报)

作者:刘丹 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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