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证过期依然售卖烟花 女子拘留所里过元宵
2017-02-13 00:10 来源:贵州都市报
明知道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过期了,但是张某依然公开销售烟花爆竹,民警发现后,依法将收缴烟花爆竹全部收缴,并且对张某处以刑拘5天。
2月11日(元宵节)下午16时许,贵阳市公安局经开分局金竹特警中队民警在金竹镇街道巡逻时,发现街上新开了一家销售烟花爆竹的商店,民警走进店里看到,店里除了销售烟花爆竹外,还销售纸钱、香、蜡烛、花圈等红白喜事用品。细心的民警发现,当他们走进店门时,店主张某的眼神一直不敢直视,而且还故意闪躲。民警怀疑这可能是一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窝点,于是查看张某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一看民警傻眼了,许可证居然在2016年1月份就到期了。随后,民警勒令张某打开仓库进行检查,民警发现,里面全摆满了烟花爆竹,经查,烟花爆竹总共25箱,案值4万余元,民警当场缴获所有的烟花爆竹,并将张某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张某,女,39岁,清镇人,她对非法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民警称,张某明知道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过期了,但是她依然公开销售,过期的许可证属于无证销售。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作者:彭刚刚 苗国强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彭刚刚 苗国强 编辑:陈嘉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