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首次对环保领域立法 虹山湖和金钟山保护有法可依了
2017-02-18 07:30 来源:贵州都市报

(虹山湖被立法保护。)
2月16日,《安顺市虹山湖和金钟山保护区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将设立虹山湖和金钟山保护区,保护区内除允许按规划建设必要的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其他一切建设。据悉,这是安顺市自2015年拥有了地方性法规立法权后,首次对环境保护领域进行立法规范。
虹山湖保护区:北抵北航路(延伸段)和狮子山北麓,南到虹山湖大坝和虹山湖路,西起金牛山和武当路,东至东山路,包括虹山湖湖面、湖区周边森林及入湖的火烧寨河尾闾部分,总面积195.94公顷。
金钟山保护区:北抵虹山(电视塔山),南到金钟广场和金钟山南麓,西起建军路,东至原七十三医院以东、原虹山轴承厂以西的山脚,总面积52.16公顷。
条例明确了保护区禁止从事的项目和行为。保护区内,除允许按规划建设必要的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园配套设施以外,禁止其他一切建设;未经批准不得建设临时建(构)筑物;向水体倾倒废渣、乱扔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在未经允许的区域禁止从事宿营、游泳、洗涤、垂钓、野炊和其他可能污染水环境的活动;禁止开设洗车场、洗浴中心等洗洁场所;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或经营水上餐馆。(记者:袁知坚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袁知坚 编辑:陈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