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贵州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提出加大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的扶持力度。
《方案》深化拓展了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1+10”文件对少数民族特别贫困地区和人口数量较少民族“六个优先”的内容,并提出六个方面的工作措施。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六个小康”行动计划,破除贫困村发展的瓶颈制约。二是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贫困村已登记在册的240户920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三是加大产业扶持,实现村村有增收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人均收入大幅增长,增强贫困村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现村村有致富带头人和致富带动组织。五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教育、医疗卫生、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障等公共服务精准扶贫,加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传承保护优秀民族特色传统文化。六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寨,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群众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的能力。此外,《方案》还明确,65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由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负总责。
目前,全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仫佬族、满族和羌族。在2014年我省识别的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有65个。我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大多数聚集在麻山、雷公山、月亮山、瑶山等极贫区域内,自我发展能力弱。(记者杨婉华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