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晚报】贵州:65个民族村明年脱贫

来源:贵阳晚报

贵州省制定8个人口数量较少的民族脱贫计划

65个民族村明年脱贫

涉及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等

  贵州省发布《贵州省扶持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整体脱贫实施方案》,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分三个阶段确定了率先脱贫和率先小康的“两个率先”目标要求,力争到2018年末,实现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

  我省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全省人口总数在5万人及以下的世居少数民族有瑶族、壮族、畲族、毛南族、蒙古族、仡佬族、满族和羌族,共计8个民族,总人口24.87万人。为了与国家认定的人口较少民族相区分,我们将我省以上8个民族统称为“人口数量较少民族。”

  在2014年我省识别的9000个贫困村中,人口数量较少民族人口占全村总人口30%以上的贫困村有65个,总人口10.33万人,贫困人口2.8万人,贫困发生率达28%。

  昨日,记者从该方案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方案》借鉴“十二五”期间我省扶持毛南族、仡佬族两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的经验做法,对65个人口数量较少民族贫困村分三个阶段确定了率先脱贫和率先小康的“两个率先”目标要求。第一阶段,到2017年未,实现35个贫困村出列,1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第二阶段是到2018年末,实现65个贫困村全部出列,3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第三阶段是到2019年末,65个贫困村基本实现全面小康。

  在工作措施方面,要求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扎实推进贫困村已登记在册的240户920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加大对民族贫困村的产业扶持,实现村村有增收产业、户户有增收门路、人均收入大幅增长;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实现村村有致富带头人和致富带动组织。

  此外,《方案》特别明确,65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即省直有关单位和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65个贫困村整体脱贫工作负总责,同时也明晰了省、市(州)、县(市)、乡(镇)各级的工作职责。(记者谭书婧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谭书婧编辑:赵兴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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