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
《暂行办法》明确,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包括: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自主创业补贴、创业场所租赁补贴等。
据悉,《暂行办法》在原有使用范围的基础上扩展了四项支出项目,包括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其中,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等。(记者沈丽琼 甘丽 来源: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