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内违法建设旅游项目 湄潭一开发公司被处罚
2017-05-25 16:16 来源:遵义日报
湄潭县压紧压实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日前,对该县百面水自然保护区开展环保检查。
百面水自然保护区位于湄潭县城南部45公里处,方圆30平方公里。其山形地貌,自然生态,被人称为喀斯特地貌博览园。
检查中发现,贵州湄潭林武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百面水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的藏龙洞项目涉及缓冲区、金龙洞项目涉及实验区。据了解,自然保护区按功能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核心区是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活动除外;缓冲区只允许从事科研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据了解,该公司开发建设和旅游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缓冲区禁止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实验区开发建设区域需要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湄潭县林业局于2017年5月9日对贵州湄潭林武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处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按法定程序已经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处罚时限按行政处罚法程序规定应在2017年5月24日前完成所有处罚法定程序,执行处罚。县环保局对贵州湄潭林武乡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处理5万元罚款,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并下达停建公告。
作者: 编辑:杨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