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通报2016年以来查处的违法"种房"典型案例
近日,贵阳市纪委监察局梳理了2016年以来贵阳市查处的部分涉及违法“种房”典型案例并通报,进一步巩固近年来打击违法“种房”取得的成果。
通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涉及违法“种房”问题整改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好打击违法“种房”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继续保持对违法“种房”的高压打击态势,有效预防新增违法“种房”行为发生;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加大对违法“种房”典型案例的曝光,形成震慑;建立和完善打击违法“种房”的体制机制,彻底铲除滋生违法“种房”的土壤。
1.云岩区黔灵镇沙河村修建违法建筑问题。2008年,云岩区黔灵镇沙河村以修建老年公寓的名义修建一栋7层共3000余平方米的违法建筑,并于2009年—2013年期间出售了其中15套房屋,将所得房款469余万元用于村公共支出。2016年5月,时任沙河村党总支、村委会班子成员李刚、赵华、杜华秀、余志祥、刘志虎、王彬等6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云岩区黔灵镇雅关村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宋佳富骗取征收补偿款问题。2013年,在轻轨一号线项目征收中,宋佳富采取隐瞒其部分房屋已被盐沙线项目征收补偿过的情况、使用伪造的证件变“无证房”为“有证房”、冒认国有水泵房为自己的房产等方式,共计骗取征收补偿款162万元。2017年4月,宋佳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3.花溪区清溪社区原党委书记刘宝菊,原清溪社区党委委员、桐木岭村党支部书记黄学政违法“种房”问题。2015年5月—2016年1月,刘宝菊与黄学政利用职务之便,与他人共谋,通过修建违法建筑,套取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元。2017年3月,黄学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4月,刘宝菊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二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4.白云区都拉乡小河村原村委会主任王海章违法“种房”问题。2013年—2014年,王海章伙同他人,在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征收范围内,修建1188平方米违法建筑,套取征收补偿款470余万元。王海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6月,王海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5.观山湖区金华镇金龙村原村委委员段生勇组织多人修建违法建筑,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问题。2013年,段生勇等人在村民汤某贵位于宾阳大道扩建范围内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栋350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段生勇通过行贿获取虚假户籍证明,使该违法建筑得以确权,骗取征收补偿款560余万元。2016年10月,段生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涉案款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追缴。
(作者:周然 来源:贵阳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