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明年施行 贵州科技人员的必备手册

2017-12-23 05:12  来源:贵州新闻联播

  

  

  12月22号,记者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将于明年1月1号起正式施行。为了激发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条例》规定,对于财政资金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单位给予完成人、转化人的奖励数额不少于70%,高于国家法律规定的50%。同时,对大数据产业、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大价值等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也规定政府应当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优先支持。

  

  省科技厅厅长秦水介:大数据结合了很多新兴技术,以及一些交叉学科的技术,需要把这些成果在本省能够实施转移转化,能够落地生根。《条例》的出台是有助于这些科技人员在转化实施这些成果的过程当中,能够保证他们自身的利益,同时也能够使这个成果更快落地,转化成现实的生产力。

  

  在现行《条例》实施的这20年来,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出现了新问题。新修订的《条例》重点从建立和完善科技报告制度,科技成果处置权下放、绩效考核与职称评定标准改革、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联合申请课题、设立相关基金、建立科技型企业信用服务体系等方面,解决当前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突出问题。

  

  新修订的《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分别从组织实施、保障措施、技术权益和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副省长卢雍政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作者: 编辑:陈传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