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遭盗刷应迅速取证
2018-03-16 07:57 来源:山西日报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示,银行卡遭盗刷莫惊慌,迅速取证是维权关键。
范某曾向某银行申领借记卡一张。此后,该借记卡账户被人通过ATM机取现2万元。当日,范某持该借记卡在位于北京的银行网点打印业务凭证,并于同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后,范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发卡银行赔偿2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银行方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银行卡信息和密码遭泄露仅是盗刷发生的条件之一。发卡行作为银行卡业务的推出方,应保障银行卡不易复制。一旦发生复制,也应保证能够识别伪造的银行卡。在发卡行未能全面履行防范盗刷义务的情况下,若主张减免违约责任,应证明银行卡信息或密码泄露是持卡人保管不当所致。最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熊琳
作者: 编辑:即时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