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龙屯保护管理将有法可依

6月28日下午,由遵义市人大常委会主办,汇川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承办的《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宣传系列活动在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举行。据悉,2018年3月30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海龙屯保护管理将有法可依
当天活动分为《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碑刻揭幕仪式、颁布实施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三部分进行。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条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海龙屯土司遗址保护的各项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开启了贵州省文化遗产保护新的篇章和征程。
近年来,遵义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汇川区)一直在深挖文化内涵,强力保护遗产,海龙屯历史文化传承实现了新提升。在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新征程中,汇川区将严格按照《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的规定,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相互促进,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活动中,海龙屯文化遗产管理局、汇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人员和市民代表分别作遵守《遵义市海龙屯保护条例》保护遗产宣誓。活动还通过文艺节目表演形式,全面展现海龙屯“飞鸟腾猿,不能逾者”的雄峻险要和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故事。
弥补遗产地没有法规保护的空白
据了解,2015年7月4日,海龙屯“申遗”成功,成为中国第48处世界遗产,也是贵州首个世界文化遗产。在后申遗时代,基于海龙屯本身所拥有的历史积淀和文旅价值,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从不同层面加强对海龙屯的保护力度,顺应了从管理“国保单位”向管理“世界遗产”的转变,推动海龙屯景区相关管理工作有法可依,进一步增强公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倡导公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海龙屯保护。
2017年3月,遵义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海龙屯保护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对《条例》文本作了10余次修改。该《条例》是我市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三部地方性法规,弥补了遗产地没有专门法规保护的空白,也是遵义健全文物法治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将起到积极作用。
《条例》呈现六大特点据悉,《条例》分为六章四十二条,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建设、保护管理、传承利用、法律责任和附则六个部分。第一章总则对保护海龙屯世界文化遗产的立法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经费保障、原住民权益保护、社会监督等问题进行规定。第二章对海龙屯保护区的规划建设作出具体规定,内容涉及编制保护规划、规划执行、保护标志、界碑界桩、文物保护工程要求、建设控制
地带内建筑要求及控制、禁止规定等。第三章强化文物本体的保护管理措施,主要规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海龙屯保护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责任,细化严格的保护措施。第四章传承利用,规定研究传承海龙屯遗产和合理利用等相关内容。第五章法律责任,对违反海龙屯保护禁止性规范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并规定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第六章附则部分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此外,《条例》还有六大特点:一是依法设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二是强化海龙屯保护规划的刚性约束力;三是划定了海龙屯保护范围,落实了文物保护责任;四是严格文物工程审批程序;五是通过地方性法规授权海龙屯保护管理机构在遗产核心区有行政执法权;六是丰富拓展了传承利用的内容。(记者曹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