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受表彰村干部可享“副科级”工资待遇

2018-11-30 09:14  来源:贵阳晚报

  日前,水城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水城县受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任期内可享受副科级工资经济待遇。

  据介绍,享受待遇对象为:2016年村支“两委”换届以来,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三年获得县级表彰,现在仍然在岗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获得1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次获得县级表彰,现在仍然在岗的深度贫困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目前承担有脱贫攻坚任务的居委会或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符合条件的,同步纳入落实待遇范畴。

  据悉,机关事业单位下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不纳入落实待遇范畴。同时,所获表彰类别需与脱贫攻坚有关,且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授予。同一类别表彰项目间隔年度开展均获得表彰的,视为连续获得。

  (作者:何思鸣 高松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何思鸣 高松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