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法院审理一起涉黑案 主犯获刑16年

2019-04-18 09:44  来源:遵义晚报

【专题】扫黑除恶督导进行时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2014年至2016年,冷林及其团伙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在凤冈县内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这个以冷林为首的团伙组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13名被告人均获刑,冷林作为组织头目最终被判有期徒刑16年。

  实施犯罪20余起

  今年32岁的冷林早在2008年时,就因盗窃罪被凤冈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据凤冈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刑满释放后,冷林长期混迹于凤冈,受雇为赌场维护秩序。2013年夏天,冷林在赌场与他人斗殴时头部被砍伤,由此树立起敢打敢杀的恶名。其后,冷林拉拢、吸收被告人聶仕跳、何才兵从事开设赌场、放高利贷、为赌场“看场子”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

  2015年后,冷林通过朋友、狱友等关系,采取发放工资、提供食宿等手段,先后将侯天等多人笼络在身边,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攫取利益,逐渐坐大成势,形成了以被告人冷林为首要分子,侯天、聶仕跳、何才兵为骨干成员,其余多人为一般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为了逃避打击,冷林还主动拉拢腐蚀原凤冈县公安局工勤人员张某(已判决),让张某出资给聶仕跳、何才兵到赌场放高利贷,从中获取利益,从而为其开设赌场通风报信。

  据了解,从2014年开始,该组织先后实施犯罪活动20余起。其中,开设赌场5起,聚众斗殴3起,非法拘禁3起5人,寻衅滋事9起,敲诈勒索2起、非法持有枪支1起,致4人轻伤、4人轻微伤。2014年至2016年期间,冷林及其团伙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维护赌场秩序等方式,共非法获利100万余元。

  13名成员纷纷获刑

  2017年1月2日,冷林因涉嫌犯聚众斗殴罪被凤冈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月24日被执行逮捕。该组织的其他成员也先后被捕。

  凤冈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冷林、侯天、聶仕跳、何才兵等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其他手段,非法聚敛钱财,逐渐形成了以冷林为组织、领导者,以侯天、聶仕跳、何才兵为骨干成员,其余多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有公认的组织、领导者,有较稳定的组织成员,人数较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层级明确,有组织成员认可的不成文规矩。同时,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钱财达100余万元,用以支持该组织活动。此外,为了形成强势地位、谋取经济利益、树立非法权威、扩大非法影响、增强犯罪能力,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致使多名群众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在凤冈县及其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秩序。

  为了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严厉惩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凤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最终判决冷林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千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处侯天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7万2千元。判处聶仕跳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万2千元。判处何才兵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6万2千元。其余9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至7年不等的刑期。

作者:任然 编辑:汤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