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贵州手机报 ·投稿 ·96677 ·新闻排行 ·繁体 ·RSS ·ENGLISH ·日本語
关键词:
多彩播报  新闻  评论  专题  策划  宽频  名博  社区  权威发布  社情民意  文化  教育  旅游  公益  健康  娱乐  图片  企业  工业  电商  黔茶  金融  汽车  国内国际
您当前的位置 :多彩贵州网新闻频道 > 贵州时政 正文  
擅自引水提水 最高罚10万
2014-07-30 07:06  来源: 多彩贵州网-贵州都市报
贵州手机报 | 新闻客户端  | 新闻热线:96677 | 投稿
分享到: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擅自引水提水 最高罚10万

  多彩贵州网讯 7月29日,《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工程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进行审议。《条例(草案)》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拦截和抢占水源,擅自引水、提水或者实施其他破坏正常调水、供水秩序的活动;违反此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省黔中水利建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黔中水利枢纽工程是目前我省最大的跨流域调水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可向贵阳市、安顺市、贵安新区以及其他5个县、36个乡镇供水,解决7县49个乡镇36.4万头牲畜饮水和65.14万亩耕地灌溉,年调水量7.41亿立方米。该工程既是解决黔中地区城乡人畜饮水安全的重大民生水利工程,也是贵阳市、安顺市、贵安新区未来发展的水资源承载基础。

  《条例(草案)》共六章、三十六条,分别明确了工程监管体制和责任主体,对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作出了界定,对保障工程设施安全和供水水质安全等有明确规范,内容基本涵盖水利枢纽工程管理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

作者: 刘姝  编辑: 赵兴智  
分享到:
返回频道首页
相关阅读
 
 
新闻推荐
专题策划
【专题】聚焦2014贵州半年经济工作
【专题】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2014年年会
【专题】牢记嘱托 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发展
【专题】节俭养德 全民节约
激情世界杯 让你过足球瘾
【专题】“海雀之心”村支书文朝荣
专题:贵州参加第十届深圳文博会
迎接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
视频新闻
国防部最萌征兵宣传片:军营版小苹果
谷歌检视到月球表面疑似人形物
国学爱好者的读经会
台湾客机迫降失事
新闻排行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网站简介 | 广告刊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增值电信业经营许可证(ICP):黔B2-2001000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5212006001
营业执照:52011500020177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40824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黔)字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