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15时,贵州省《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新闻发布会在贵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视频会议室举行,发布会邀请到贵州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吴跃,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同志向大家介绍《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实施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在记者提问环节,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京强回答了记者提问。原文如下:
【新华社记者】:请问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包括哪些?

新华社记者提问
【李京强】: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购买主体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承接主体包括具有社区矫正服务能力的社会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