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频频遭遇奇葩证明:开还是不开?
开了要担风险,不开又说不过去
社区频频遭遇奇葩证明
10月19日,贵州都市报刊发了《安顺民政停止办“单身证明”》一文,引起市民极大关注。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多数市民表示:“不仅减少了市民为办一张证奔波之苦、也减轻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量!”
实际上,在平时生活里,需要开具的证明有很多,“单身证明”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的诸如生育状况证明、无业证明……这些证明全集中到社区,社区工作人员有时也是忙得喘不过气。前两天,一位社区工作人员拨打本报热线诉苦:这些纷繁复杂的证明中,很多是奇葩证明,他们开也不是,不开也不是,很让人头痛。社区工作人员到底遇到过哪些奇葩证明?10月22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宁世平在为居民开具证明。
奇葩证明到底要不要开?
据了解,每天每个社区至少要开具10张证明,多则30张,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开具一张证明并不难,难的是不少证明社区没有能力去“证明”。
虹轴北社区书记宁世平说,曾有辖区居民因为要申请一项补助,便请社区出具一份“我有病”的证明,这让社区很为难,“社区工作人员又不是医生,怎么知道居民患没患病?”宁世平叹息说,“社区‘证明’有病就有病?太不科学了!”记者走访发现,安顺不少社区都为一些“固定”证明感到为难。如:在校生需申请困难补贴,学校要求学生到居住地社区出具“月人平均生活250元”的证明。
“首先,全省最低生活保障金每月460元,申请困难补助学生家庭才250元,哪如有这样的家庭,社区就要及时申请让对方享受低保,否则不是说明社区工作没做好吗?其次,按学校规定,哪怕申请学生家庭‘月人平均生活超过了250元’,或是富裕家庭,也只能写这个数。”一名姓杨的社区工作人员颇为无奈地说。据了解,社区出具这些无法“证明”的奇葩证明,也冒着一定风险。
这位姓杨的社区工作人告诉记者,几年前,社区出具了一份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由于开证明的是迁入户,入住时社区登记为“2子女”。当父母相继去世后,子女之间因房屋继承权而发生纠纷。有一天,突然有一名小伙子找到社区,说社区在不清楚情况下乱出证明,导致他没有继承到财产权,要起诉社区。所幸,社区出具证明时是按当时户口本上的家庭状况来证明的,还保留着复印件,才避免了麻烦。其实,社区出具无法“证明”的奇葩证明时,都担心惹上官司。那么为什么又非要出具这些奇葩证明呢?
太平社区主任李兴坦言地说,多数居民还是理解社区难处的,一些社区不能“证明”的证明,对方听了他们的解释后就离开了。但也有人认为社区在“故意”刁难,不是大吵大闹,就是软磨硬泡,这时,社区开不开证明,真是左右为难。
而很多社区一是为了和居民和谐相处,二是看到对方为了一纸证明来回跑了许多趟的份上,便顶着胆,或者昧着良心出具证明了。如今,很多社区都学得“精”了,在开具无法“证明”的奇葩证明下方会特意注明:“经本人口述”、或“此证明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开具证明本人承担,均与社区无关”的等字样来规避相关风险。
职能不清、缺乏沟通催生奇葩证明
2000年11月,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里规定,社区主要职责:宣传法律、法规,调解民间纠纷;协助基层政府搞好有益居民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等,同时,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而据粗略统计,社区承担工作有100多项。
安顺每个社区工作人员5至6人,面对这纷繁复杂工作,每天每个社区工作人员都忙得团团转。
这些奇葩证明,总让社区来开具,这就加重了社区人员的工作量。
“社区是为居民服务的,所以,一些居住证明、简单的家庭情况证明,社区是有能力帮助出具的。但涉及到一些职能部门才能了解的证明内容,社区就没法‘证明’了。”前进社区副书记胡平称,“一些行政机关为了推卸责任,将各种工作推到社区。”目前,大多数社区没有与公安网、房产网、民政网、医院网等联网,无法掌握这些信息。
胡平也表示,政府部门和社区之间职能不清,互相缺乏沟通,导致彼此对业务和流程不清楚,也是导致需要社区出具各种奇葩证明的另一个因素。
虹轴北社区书记宁世平看来,根本原因在于某些机构和部门简政放权、服务民众的思维方式出了偏差:“办理某个事项,没有我单位参与,没有我单位盖章,那绝对不行,可一旦出了问题,要追究单位的责任也不行,因为我也是根据其他部门出具的证明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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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明不能由社区证明
居民生活中,需要的证明很多,社区对哪些证明有没能力“证明”?据了解,婚姻证明,应由民政部门出具;收入证明,应由居民所服务的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明,应由房管部门出具;家庭关系证明,犯罪记录证明应由公安部门出具;患病证明、是否有精神病证明应由医院出具等。
新闻背景
奇葩证明一览
提起开具证明的事,太平社区主任李兴无奈地摇了摇头:“每天,至少有四五位居民来社区要求开具各类证明。其中,有很多是令人啼笑皆非的奇葩证明。”
“自己摔伤证明”
李兴举例称,之前,社区一位70多岁的老人摔倒就医,在结账时,需要老人开具一份自己摔伤的证明才能按医保结算,老人来到社区,希望社区出具“自己摔伤证明”。
“老人的伤口是摔伤的?还是打架所致?医生是能判断的。到底是不是摔伤,社区也不清楚,也无法肯定。再说,已是70多岁的老人了,还会去和别人打架吗?有这个体力去打架吗?”李兴说,看在这位老人年迈,来回跑很辛苦,我们最后还是出具了“摔伤证明”。
李兴回忆称,从1月至今,这样的证明今年就开具了四五张。
“付款票据遗失证明”
据介绍,太平社区还遇到过要求开具“付款票据遗失证明”的。一位辖区居民生病住院,入院前先缴纳了一部分费用,医院开具了付款票据。但当他病愈出院结算费用时,发现付款票据遗失了,医院却让这位居民到社区开具一张“付款票据遗失证明”。
李兴摇了摇头说:“不论哪个单位收款,至少要使用两联单单据,遗失了一张还有另一张。同时,现在医院已使用网络平台收款,网络上是明确记载的,让社区开具‘付款票据遗失证明’,这也太说不过去了。”
“有无生过孩子证明”
前进社区主任王清兰介绍,他们社区也曾经开具过不少奇葩证明,如“有无生过孩子证明”。据王主任介绍,曾经有一些长期在外打工的社区居民,要求社区开具没生育孩子的证明。“这么多年,她在外地打工,有没有生过孩子,我们真的无法了解。开这个证明,总是感觉心里没底。”最后,社区只能开具了一份“居住在我辖区的时间内,没有生育过”的证明。
“我是我妈妈的女儿证明”
虹轴北社区还曾经开具过一个“我是我妈妈的女儿”的奇葩证明。社区书记宁世平说,曾有一名单身女,为继承母亲的财产,需要社区出具一个“她和她妈妈是母女关系”的证明。“户口本就是最好的证明了,让社区出具一张母女关系证明,总感觉这个证明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宁世平说,不论社区怎样解释,这名单身女就是“缠着”不走,无奈之下,社区工作人员只能按照户口本抄一遍,出具是母子亲属关系证明。
随即,记者走访其他社区中,还听说了“工商开户证明”、“两人是夫妻”证明、“我是我本人”证明、“我有病”等奇葩证明。
律师说法
社区证明应明确范围
安顺联通律师事务所律师石祥龙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社区属于居民自治组织,不属行政单位,但有一定证明权,开具出的证明具备一定法律效力,按“证明”原则,需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或经过调查等,对事实清楚明白,才能证明。若社区在无法“证明”情况下出具了证明,侵害到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石祥龙提醒,社区因谨慎开具无法“证明”的奇葩证明,哪怕有特有注明,也可能惹上官司。同时,他也希望政府部门明确社区能开具证明的范畴,规范证明程序,保证事情的真实性,不仅让社区为居民提供服务时更合理、合法、公正,也减轻社区工作人员过重工作负担。






